這部份開示,是從民國67年冬季開始,至70年秋季,共歷整整三年, 其中地點,曾記有「福利社」、「寺務處」、「客堂」或「大殿」等 ,福利社即在今「般若」亭下,其他地點,都在現在大雄寶殿前面的廣場上,當時正逢承天禪寺重建的初期,原有磚瓦房,已全部拆光, 為朝暮課誦,辦理寺物,接待客人等,乃在大殿前的廣場上,有用鐵管及石棉瓦搭蓋的,近兩百坪大的臨時大殿,會客室與寺務處等,都在其中。廣公上人亦常在這裡,坐在藤椅上與眾結法緣。其次就是月日,皆記以農曆,在此特為說明。(編者附識)